做一件事的时候,不要去看这个事的有趣之处,而是要去感受,发现其乐趣。
--题记
漫长的
国庆,我窝在狭窄的家中。我没有像有些人洋洋洒洒游山玩水,也没有像有些人同同学一起聚会。我仅仅我在家中,赖在沙发上。
而手中,是一本厚厚的书,拿在手上倍为亲切,反复摩挲。他叫—史记。一本从远方带来的满400来页的一本史册,拿在手上沉甸甸的,却又无法放下。书册上是一辆古代时期的战车战马,,马与人都斗志昂扬,奋不顾身向前冲去,给这本书带来了无线色彩。
引入眼帘的的是‘白登之国’四个黑体字。我慢慢细看—匈奴的冒顿为了取得国家,操练精兵,发明了一种响箭,命令他的响箭射向哪里,士兵也必须射向哪里,他凭此获得王位。日后,冒顿的野心越来越大,灭了东湖,控制我国东北地区地区,再后来有收复了韩王信。到了最后,刘邦将匈奴的打了一个惨败,匈奴逃到白土。刘邦被胜利冲过了头,不听娄敬的忠告毅然前行,那时冰天雪地,战士们都被冻伤,在途中又被埋伏的匈奴包围,后来还是因冒顿的妻子才幸以逃脱。
此时我如站在沙场上,对方是浩浩荡荡的敌军,角号声,喊叫声响成一片,各队互相厮,难解难分:有人骑在战马上,挥舞长剑;有人拿着战矛,拿着战盾,冲向敌阵,各方死命保卫国家。
故事结束了,我却还没从故事里‘挣脱’出来。书中的人物早已刻印在我心中,如电影一般放映。孙子说,兵者,国之大事,死生之地,存亡之道,不可不察也。岂不是这故事中的一样,刘邦因为没有查看军情而贸然进攻,才因此战败。
史记,如一位良师,交给我太多太多的知识:他教给我们做事谨慎,不马马虎虎;他教给我们凡事都要一丝不苟;他教我们要用智慧去解决问题;他教我们处事的态度。
高尔基说过书是人类进步的阶梯,终生的伴侣,最诚挚的朋友。难道不对吗,书让我们开阔视野,学到知识。她教我们如何去生活,如何去对待。终生不读书的人岂不是如少壮狮子几天不吃饭。
读史记中,我感受到乐无穷乐趣,他使我足不出门却如环游世界,他使我增长知识,同时给我了无限感悟。
在史记的陪伴下,我度过了一个充实的假期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