冬去春来,我最喜欢的草莓成熟了。我喜欢它,不仅是因为它有营养,而且它的形状小巧玲珑,味道酸甜可口。 草莓近似于鸡心但又比鸡心大得多。红彤彤的外衣,好像一个红宝石上面还点缀着“小芝麻”。大的小黄点好像小黄石一样,摸起来还挺滑呢。上面还长着一个小绿柄,柄上还长着绿叶。哦,原来那是草莓的“小帽子”。你再看它的红脸多像一个害羞的小姑娘呀! 草莓刚开始是淡**,接着就变成表里泛白,最后就变成火红色。如果你咬开草莓,就会露出新鲜红嫩的果肉,嘴唇上同时也会染上一些红色的香甜汁水。 草莓颜色鲜艳,形状又多姿多样,味道更是鲜
美无比,酸甜可口,让你越吃越想吃。你再闻一闻那诱人的气味,更会垂涎三尺。
我非常喜欢草莓。如果你不信,我就举个例子给你听听。有一次,妈妈买来好多草莓,怕我酸坏了只给了我一部分,剩下的放在桌上,我将妈妈给我的全吃了,可还是没吃够,便走到桌旁,把草莓全吃光了。等吃午饭时,我肚子鼓鼓的,连饭也吃不下了。 草莓是一种颜色鲜艳、味道甜
美的水果,它能补充维生素,清心败火,所以我非常喜欢它。点评: 写好
一个物基础是仔细观察,而仔细观察源于对它的喜爱,本文已充分体现。 小作者采用了看、摸、闻、尝等各种观察手段,熟知了草莓的形状、颜色、香味与味道等特点;又从整体到部分,从外及里,从
一般的介绍到一次具体亲历的事实(吃草莓),描绘得井然有序,尤其以自己贪吃草莓竟落得“连饭也吃不进了“的结果,突出了对草莓的偏爱,使人感到题目绝不是一句空话。而这一情节又恰恰真实第表达了小孩子的生活趣味!